上海
為做好2023年下半年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上海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和《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認定條件及申請流程告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對象
1.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在職、待業(yè)人員)。
2.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社會人員(在職、待業(yè)人員)。
注:
2013年6月30日前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人才引進類居住證(證件編號為CW9開頭)或2013年7月1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居住證正在登記辦理中不可以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含戶籍未遷至本市,但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外省市生源學生)。
4.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
5.駐滬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
6.持有本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7.在本市工作或在本市就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升本、研究生),持有相關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持有證書編號第5、6位為“31”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港澳臺居民。
注:
(1)本公告申請對象為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中小學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在畢業(yè)學校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2)上海市居住證申領查詢網址為: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
(3)以上人員年齡均要求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遵紀守法
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學歷規(guī)定
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2.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4.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注:
(1)學歷均必須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
(2)所有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均須完成學歷信息在線核驗。(申請人進行認定信息填報時完成。在線核驗調取的學歷信息與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此時系統(tǒng)中核驗狀態(tài)顯示為“待檢驗”)的申請人,則須提供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原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持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申請的申請人,若為在參軍服役期間獲得入學資格的,另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明或轉業(yè)證明;若為在非參軍服役期間獲得入學資格的,另須提供招生入學時新生錄取名冊。
(4)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的申請人,另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港澳臺地區(qū)學歷證書的,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5)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的申請人,另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使館開具留學證明無效);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6)“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線申請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7)“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申請網址:http://www.cscse.edu.cn。
(四)普通話水平
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fā)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80分)及以上標準。
注:
(1)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國家普通話證書全國通用,但部分證書上標注了證書有效期的,以標注時效為準。
(2)本市普通話水平測試由上海市教師教育學院負責,地址為:延安西路900號一樓,咨詢電話:62558388。
(五)考試要求
應當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中小學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成績及合格證明可在“中國教育考試網”:ntce.neea.edu.cn查詢及下載)或在畢業(yè)學校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六)健康狀況
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合格(當期體檢報告僅限當期認定工作有效)。
注:
附件《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規(guī)定》。
二、教師資格申請流程
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有關流程如下:
(一)認定信息填報
請2023年9月11日-9月20日登錄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網通辦(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根據(jù)認定機構職權分類,選擇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或各區(qū)教育局,搜索教師資格,從“立即辦理”入口進行申報,網報時間到期,本市報名端口將自動關閉。
參考圖示(請根據(jù)圖1-圖4按順序操作):
圖示1:
圖示2:
圖示3(初中、小學、幼兒園請先選擇受理區(qū)后在跳轉頁面點擊立即辦理;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直接點擊立即辦理):
圖示4:
報名注意事項:
1.請申請人點擊【認定信息填報】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必須在2023年9月11日-9月20日期間完成),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信息填寫完成的一個工作日后點擊【上傳預約查詢】進行資料上傳(視數(shù)據(jù)核驗結果進行上傳,上傳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3日)、預約體檢(必須在2023年10月9日12:00前完成預約)等后續(xù)流程?!菊J定信息填報】、【上傳預約查詢】兩項操作嚴格按照先后順序進行。
2.選擇確認點:
(1)申請人填寫信息時,應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的“確認范圍”自行選擇確認點。根據(jù)“確認范圍”不同,上海市16個區(qū)每個區(qū)均設有高中及中職-**區(qū)確認點、初中及以下-**區(qū)確認點兩個確認點。各確認點根據(jù)任教學段嚴格劃分確認范圍,申請人請根據(jù)個人實際情況選擇確認點(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不得選擇“高校”確認點)。提交后申請人將無法在系統(tǒng)中自行修改確認點。確認點選錯將無法正常受理。
(2)已經完成體檢的申請人,不得修改確認點。未完成體檢的申請人若確需修改確認點的,請撥打電話:62523036(電話接待時間:法定工作日9:00-11:00,13:00-16:00)進行預約。預約完成后,申請人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根據(jù)預約的時間前往延安西路900號415室修改。修改確認點截止日期為2023年10月8日。
3.個人承諾書: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掃碼簽字,必須使用正楷。
4.選擇考試形式:上海僅受理“國家統(tǒng)一考試”和“免試認定改革人員”兩種形式。
注:
“國家統(tǒng)一考試”是指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中小學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免試認定改革人員”是指在畢業(yè)學校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須進行在線核驗,不能成功調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請按照系統(tǒng)提示要求上傳照片,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相應證書的原件。
6.學歷證書須進行在線核驗,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請按照系統(tǒng)提示要求上傳照片,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相應證書的原件(申請人每年只能進行2次學歷證書在線核驗,請申請人在填寫學歷證書信息時慎重填寫,仔細核對后再提交信息,以免學歷信息核驗失?。?。
注:
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在校最后一學期的在讀專升本學生,必須提供??茖W歷證書申請;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在校最后一學期的在讀研究生,必須提供本科學歷證書申請。兩者在報名系統(tǒng)中填寫個人信息時,下圖中選項必須選擇“否”。
7.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核驗確認書:下載《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核驗確認書》并按照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核驗確認書中的說明及系統(tǒng)提示進行操作?!渡虾J薪處熧Y格認定信息核驗確認書》簽名部分必須本人正楷書寫,不得以截圖粘貼形式完成簽名。
8.網上申請“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信息”不得隨意修改,請申請人慎重填寫申請信息。
9.申請人須保證提交的個人信息或證件真實、準確,申請人將承擔由于信息或證件不真實、不準確、隱瞞、偽造和個人疏漏所導致的一切后果。
10.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成功申領后的當年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11.申請人在全國范圍內針對相同學段相同學科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
(二)上傳預約查詢
申請人完成【認定信息填報】兩天后,點擊【上傳預約查詢】進行如下操作:
1.資料上傳:
請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要求進行上傳。
2.預約體檢:
申請人請根據(jù)系統(tǒng)顯示的可預約日期自行預約,并打印帶有條形碼和個人信息以及照片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預約體檢及打印《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必須在2023年10月9日12:00前完成。
3.體檢:
(1)申請人本人根據(jù)《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上的預約時間、地點自行到指定醫(yī)院體檢中心完成體格檢查(體檢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0日)。體檢各項檢查內容,要求在指定的醫(yī)院體檢中心進行,不得自行前往門診、急診或者其他醫(yī)院進行檢查。體檢相關情況由體檢醫(yī)院負責解釋。
(2)體檢結束10個工作日后,申請人可登錄報名申請的網站查詢體檢結果。
(3)醫(yī)院作出體檢結論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將體格檢查表帶離醫(yī)院。體格檢查結果將由指定醫(yī)院體檢中心直接轉送至認定機構,不需本人領取。
(4)請申請人保留體檢發(fā)票,便于查詢。
(5)本網站其他頁面或其他網站展示的空白樣張無效。
4.網上審核:
(1)網上初審:
初審截止時間:2023年10月18日。
所有申請人在截止時間前自行登錄【上傳預約查詢】頁面查詢初審結果。
初審結果說明如下:
①頁面顯示“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本次認定體檢合格、資料符合要求,等待郵寄領證。
②頁面顯示“體檢合格、上傳資料齊全,數(shù)據(jù)比對未通過,須現(xiàn)場確認”的申請人,本次認定體檢合格、上傳資料齊全,但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學歷證書等各項材料未能全部在線核驗通過,必須現(xiàn)場確認核驗原件。
③頁面顯示“初審不通過”的申請人,若系統(tǒng)反饋信息為體檢不合格,申請人必須在2023年10月23日前確認是否體檢并與體檢醫(yī)院核查體檢結果;若系統(tǒng)反饋信息為上傳資料不符合要求,申請人必須在2023年10月23日前參照本公告“二-(三)資料上傳及現(xiàn)場確認攜帶材料要求說明”中的要求重新上傳資料。
(2)網上復審:
復審截止時間:2023年10月24日。
所有初審不通過的申請人可在復審截止時間之后登錄【上傳預約查詢】頁面查詢審核結果。
注:
上述“1.資料上傳、2.預約體檢、3.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網上初審不予通過。
截止2023年10月23日體檢不合格且復查結果仍未確定的,體檢結果為不合格。
未按時重新上傳資料,或重新上傳的資料仍不全或不符合認定要求的,網上復審不予通過。重新上傳資料截止時間:2023年10月23日。
復審截止后,【上傳預約查詢】頁面顯示仍為“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本次教師資格認定不成功。
5.預約現(xiàn)場確認:
頁面顯示“體檢合格、上傳資料齊全,數(shù)據(jù)比對未通過,須現(xiàn)場確認。”的申請人,根據(jù)系統(tǒng)顯示的可預約日期自行預約現(xiàn)場確認。預約完成后,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通知及確認材料清單》。預約現(xiàn)場確認必須在2023年11月5日前完成。
6.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預約現(xiàn)場確認后,請根據(jù)預約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出示隨申辦電子證照“亮證”),同時根據(jù)本公告中“二-(三)資料上傳及現(xiàn)場確認攜帶材料要求說明”準備相應的未在線核驗通過材料原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核驗(現(xiàn)場確認全市統(tǒng)一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6日)?,F(xiàn)場確認完成后,申請人將獲得由受理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預審)回執(zhí)》。
注:
上述“1.資料上傳、2.預約體檢、3.體檢、4.預約現(xiàn)場確認、5.現(xiàn)場確認”等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現(xiàn)場不予確認。
7.上網查詢認定結果及領證事宜
(1)上網查詢認定結果
教師資格認定審批將在現(xiàn)場確認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告之認定結果。所有申請人可在2023年11月27日根據(jù)【上傳預約查詢】頁面提示查詢認定結果。
(2)領證事宜
①頁面顯示“審核通過”的申請人一律郵寄證書,不得現(xiàn)場領取。申請人請在2023年12月18日前在【上傳預約查詢】頁面填寫通訊地址,等待郵寄領證。逾期未填寫通訊地址的申請人請單獨電話聯(lián)系認定機構,協(xié)商郵寄事宜。
②所有“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將獲得《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三)資料上傳及現(xiàn)場確認攜帶材料要求說明
1. 個人證件照
上傳要求:
(1)本人近6個月以內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證件照(“認定信息填報”與“上傳預約查詢”兩處上傳的照片必須保持一致)。
(2)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
(3)照片文件應小于200kb,并在此基礎上盡量保證清晰。
(4)照片文件分辨率寬度應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應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議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圖畫,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對照片進行剪裁壓縮)。
(5)照片必須顯示申請人頭部、雙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現(xiàn),不得側身;
(6)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帶帽子、頭巾、發(fā)帶、墨鏡等);
(7)照片背景必須為白色背景無邊框(背景中不得帶有家具、門框、風景、樹木等物體),申請人請勿穿著白色服裝;
(8)不要使用正方形出國證件照直接進行比例壓縮,須按規(guī)定尺寸要求重新切割確保照片無拉升變形,照片切割時須注意保留適量肩膀部位。
(9)不得使用手機翻拍舊照,照片處理軟件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對面部進行任何修飾,照片必須圖象清晰、層次豐富、神態(tài)自然、無明顯畸變。
(10)不得使用手機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墻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陰影。
(11)如需修改請點擊圖片,重新選擇。
(12)照片上傳后,認定機構將對照片進行審核。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將審核不通過退回要求重新上傳,重新上傳資料截止前(2023年10月23日)未按要求上傳照片的,本次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無效。
照片樣張:
2.《教師資格認定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點擊進入【認定信息填報】,在網頁端點擊“個人承諾書”圖標,使用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
3.《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查看附件1、2):自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10日期間,由申請人下載附件填寫《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后發(fā)送至郵箱:shteacher900@163.com;在2023年10月14日前,上海市教師教育學院將電話通知申請人前往延安西路900號415室領取加蓋公章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隨后由申請人自行將函件交給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經香港或澳門警務部門核實后,由其將函件返回上海市教師教育學院。核查結果將作為認定依據(jù)。具體的辦理程序請咨詢香港或澳門警務部門。截止2023年11月30日未能獲得香港或澳門警務部門核查結果書面回函的,本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無效。不在2023年9月1日-11月30日期間辦理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本次教師資格認定不予認可。
臺灣地區(qū)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須由申請人自2023年9月1日起,自行前往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辦理。截止2023年11月30日未能遞交“無犯罪記錄證明”,本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無效。不在2023年9月1日-11月30日期間辦理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本次教師資格認定不予認可。
4.《身份證》
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系統(tǒng)將自動進行身份證證照調取。請申請人仔細核對在線調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
未能成功調取證照信息或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請人,須自行將身份證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反面同時上傳,整體清晰)。
現(xiàn)場確認時所有申請人均須提供身份證原件(或出示隨申辦電子證照“亮證”)。
注:
(1)身份證遺失,未能成功調取信息或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請人,須自行將派出所辦理的臨時身份證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反面同時上傳,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派出所辦理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2)港澳臺居民此項將有效期內本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證件原件。
5.戶籍或居住證、學生證相關證明
(1)本市戶籍社會人員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系統(tǒng)將自動進行戶籍證照調取。請申請人仔細核對在線調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
未能成功調取證照信息或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請人須自行將戶口本第一頁戶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頁原件和申請人本人信息頁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戶口本原件(無戶口本或提供派出所近三個月內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社會人員申請人,居住證必須符合以下條件:2013年6月30日前相關機構頒發(fā)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引進人才居住證(cw9開頭)或2013年7月1日后相關機構頒發(fā)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正在登記辦理中不可以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系統(tǒng)將自動進行居住證證照調取,請申請人仔細核對在線調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
未能成功調取證照信息或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請人,須自行將居住證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居住證及有效期證明的原件(2013年6月30日前相關機構頒發(fā)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引進人才居住證原件(cw9開頭)和有效期證明的原件(如果有效期證明遺失,需要去原發(fā)證機構補辦);或2013年7月1日后相關機構頒發(fā)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原件(2013年7月1日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上面印制的有效期與實際有效時間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證原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上面印制的有效期與實際有效時間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證原件積分有效期證明原件)。
注:
居住證遺失,未能成功調取證照信息或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請人,須自行將派出所開具的補辦回執(zhí)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派出所開具的補辦回執(zhí)原件,限時提交辦理完成的居住證原件。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申請人不用提供戶籍證明和居住證。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整體清晰)。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以用錄取通知書原件代替。因健康、兵役、成績、轉專業(yè)等個人原因未能按時畢業(yè)的學生,另須將學校教務處(研究生主管部門)開具的在讀證明原件拍照上傳(在讀證明自出具日至現(xiàn)場確認日3個月內有效),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在讀證明原件。
(4)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整體清晰)。另須提供本市戶籍證明,系統(tǒng)將自動進行戶籍證照調取。請申請人仔細核對在線調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
未能成功調取證照信息或調取的證照信息與申請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請人須自行將戶口本第一頁戶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頁原件和申請人本人信息頁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件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戶口本原件(無戶口本的申請人拍照上傳及現(xiàn)場確認提供派出所近三個月內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5)駐滬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駐滬部隊出具的在役證明(須明確體現(xiàn)服役部隊為駐滬部隊)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由駐滬部隊出具的在役證明原件。
(6)持有本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居住證原件。
(7)在本市工作或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升本、研究生就讀并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本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的港澳臺居民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通行證原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二級乙等及以上。
申請人在認定信息填報過程中將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在線核驗,請申請人仔細核對在線調取的“姓名”、“等級”、“分數(shù)”等信息。
在線信息核驗相符的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書必須正面、整體清晰)。
未能成功調取證書信息完成在線核驗或在線核驗調取的證書信息與申請人證書原件信息不相符(此時系統(tǒng)中核驗狀態(tài)顯示為“待檢驗”)的申請人在現(xiàn)場確認時須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話證書原件。
注:
(1)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國家普通話證書全國通用,但部分證書上標注了證書有效期的,以標注時效為準。
(2)本市普通話水平測試由上海市教師教育學院負責,地址為:延安西路900號一樓,咨詢電話:62558388。
(3)普通話證書遺失,在線信息核驗相符的申請人,上傳電子證照截圖或發(fā)證機構開具的遺失證明或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網(網址: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成績查詢頁面截圖,截圖必須清晰顯示個人姓名(不得帶*號屏蔽);未能成功調取證書信息完成在線核驗或在線核驗調取的證書信息與申請人證書原件信息不相符(此時系統(tǒng)中核驗狀態(tài)顯示為“待檢驗”)的申請人,開具遺失證明一律不予認可,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7.學歷證書
申請人在認定信息填報過程中將進行學歷信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填寫??飘厴I(yè)證,在讀研究生填寫本科畢業(yè)證)在線核驗,請申請人仔細核對在線調取的“姓名”、“畢業(yè)學校”、“所學專業(yè)”等信息。
在線信息核驗相符的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學歷證書原件拍照上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上傳??飘厴I(yè)證,在讀研究生上傳本科畢業(yè)證,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書必須正面、整體清晰)。不得上傳學位證書。
未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此時系統(tǒng)中核驗狀態(tài)顯示為“待檢驗”)或在線核驗調取的學歷信息與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信息不相符的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原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照片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原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注:
(1)學歷證書遺失,若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畢業(yè)學校開具的畢業(yè)證明書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照片必須正面、整體清晰);若未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此時系統(tǒng)中核驗狀態(tài)顯示為“待檢驗”)或在線核驗調取的學歷信息與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信息不相符的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畢業(yè)學校開具的畢業(yè)證明書原件和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原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照片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與上傳照片相一致的畢業(yè)證明書原件和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原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2)持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申請的申請人,若為在參軍服役期間獲得入學資格的,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學歷證書原件和當年軍人服役證明或轉業(yè)證明的原件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照片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當年軍人服役證明或轉業(yè)證明的原件;若為在非參軍服役期間入學資格的,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學歷證書原件和招生入學時由地方考試院招生辦蓋章的新生錄取名冊原件(可由檔案內復印后加蓋檔案保管章)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照片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招生入學時新生錄取名冊原件(可由檔案內復印后加蓋檔案保管章)。
(3)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的申請人,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書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港澳臺地區(qū)學歷證書的,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4)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的申請人,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自行將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證書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大使館開具留學證明無效);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5)“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線申請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6)“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申請網址:http://www.cscse.edu.cn。
(7)未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且未完成“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申請人(包含正在辦理的人員)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8.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
申請人認定信息填報時系統(tǒng)將自動進行在線信息核驗,申請人無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在線信息核驗時“信息不相符”或“無”的申請人,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其中,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的申請人,獲得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合格證明編號必須為31開頭;獲得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發(fā)證單位必須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9. 其他
(1)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點擊進入【上傳預約查詢】,必須將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拍照上傳(照片大小為小于200KB,格式為JPG,照片必須正面、整體清晰)。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等級證書原件。
(2)其他應認定或受理機構根據(jù)數(shù)據(jù)核驗結果后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現(xiàn)場確認時,上述所需材料,未按要求上傳或攜帶的,不予受理。
三.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
申請人在全市范圍內可就近選擇認定機構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中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申請人選擇的認定受理機構的聯(lián)系電話進行咨詢。
上海市各級認定機構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如下:
上海市各級認定受理機構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一覽表
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 |
地址 |
咨詢電話 |
黃浦區(qū) 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
泗涇路5號205室 |
63292092 |
徐匯區(qū) 教育局人才服務中心 |
現(xiàn)場辦理地點:南寧路969號一樓B廳(個人事項綜合受理大廳)*實際辦理窗口以當天行政服務中心安排為準 辦公地點:永嘉路354號411室 |
54665872 |
長寧區(qū) 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現(xiàn)場辦理地址:長寧路1436號(長寧區(qū)行政服務中心) |
62730915 |
靜安區(qū)教育人才中心 |
現(xiàn)場辦理地點:秣陵路38號三樓 c18 c19 c20 辦公地點:靜安區(qū)新豐路558號801 |
62882534 |
普陀區(qū) 教育人力資源發(fā)展中心 |
現(xiàn)場辦理地點:同普路602號(近丹巴路口)3號樓3樓窗口 辦公地點:怒江路400號203室 |
62162526 |
虹口區(qū) 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
歐陽路502號5號樓202室 |
66271061 |
楊浦區(qū) 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鞍山路230號 |
55580500 |
上海市寶山區(qū) 教育事務服務中心 |
現(xiàn)場辦理地點:淞濱路1號二樓綜合業(yè)務單一窗口 辦公地點:寶楊路158號 |
26097646 66593119 |
浦東新區(qū) 教育黨建與人才服務中心 |
東明路1336號 |
58836067 |
嘉定區(qū) 教育事務服務中心 |
現(xiàn)場辦理地點:嘉戩公路118號(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綜合服務區(qū)) 辦公地點:嘉行公路601號 |
69517771 59539068 |
閔行區(qū)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
七莘路400號3號樓104室 |
54718051 |
松江區(qū)教育人才中心 |
松江區(qū)方塔北路195號 |
57837092 |
青浦教育黨群服務中心 |
現(xiàn)場辦理地點:青浦區(qū)外青松公路6189號(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綜合窗口 辦公地點:北淀浦河路1000號 |
受理:59710678 辦公:69768613 |
金山區(qū)教育事務中心 |
金山區(qū)石化新城路115弄25號(十一村25號)1108室 |
57931675 |
奉賢區(qū)教育事務受理中心 |
古華路632號 |
57426481 57425735 |
崇明區(qū) 教育事務服務保障中心 |
新崇北路1號303室 |
59622127 |
上海市教師教育學院 |
延安西路900號415室 |
62523036 |
注:
申請人在以上任何環(huán)節(jié)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自發(fā)現(xiàn)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與申請流程相關政策問答
1.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有年齡限制嗎?
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屬于認定范圍。
2.在本市高校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省市生源在讀學生(專、本科、研究生)戶籍未遷至本市,可以在本市參加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嗎?需要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嗎?
可以在本市參加認定,其中大專、本科在讀學生只能在畢業(yè)前最后一個學期(每年)參加認定。不需要辦理上海市居住證。
3.對于以居住證方式申請認定的,需提供居住證有效期證明嗎?
(1)2013年6月30日前相關機構頒發(fā)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引進人才居住證(證件編號為cw9開頭),要求提供居住證有效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有效期證明遺失,需要去居住證辦理機構補辦。
(2)2013年7月1日后相關機構頒發(fā)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2013年7月1日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上面印制的有效期與實際有效時間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證原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上面印制的有效期與實際有效時間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證原件和積分有效期證明原件。
(3)臨時居住證或居住證正在登記辦理中不可以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4. 在其他省市參加教師資格國考合格,已取得國考合格證明,可以在本市參加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嗎?
申請人在參加其他省市國考面試時,需符合當?shù)亟處熧Y格國考面試條件且申請人目前符合本市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條件的情況下,方可參加本市認定。
5.教師資格體檢需要收費嗎?
體檢費用按醫(yī)院常規(guī)標準收繳。
6.教師資格體檢需要空腹嗎?必須要在指定體檢醫(yī)院嗎?復檢時可以更換醫(yī)院嗎?
體檢無須空腹,但請注意飲食清淡。體檢需要在指定醫(y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各項檢查內容,要求在指定的醫(yī)院體檢中心進行,不得自行前往門診、急診或者其他醫(yī)院進行檢查。如果體檢不合格,按醫(yī)囑復查,復查僅一次機會。復查必須是初檢的體檢醫(yī)院,申請人不得自行更換體檢醫(yī)院。體檢結果為不合格的,申請人不得再次更換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相關情況由體檢醫(yī)院負責解釋。
截止2023年10月23日體檢不合格且復查結果仍未確定的,體檢結果為不合格。
7.如果申請人體檢時已懷孕,如何進行X光胸片檢查?
對于申請人懷孕拍攝X光胸片相關事宜,具體處理如下:
(1)未懷孕的,必須做胸片檢查。
(2)已懷孕的,孕早期必須當場驗孕,自帶懷孕證明不予認可,孕中、孕后期明顯顯懷的,醫(yī)院會酌情驗孕。體檢醫(yī)院當場確認懷孕的,可免檢胸片。
(3)疑似懷孕的,必須在醫(yī)院當場驗孕,體檢醫(yī)院當場確認懷孕的,可免檢胸片。
(4)備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檢胸片。
8.如果申請人因懷孕而致體檢指標不合格或婦科檢查無法完成的,如何處理?
(1)申請人如果因懷孕而致體檢指標不合格,視為體格不合格,本次認定不予受理。
(2)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如果因懷孕而無法完成婦科檢查的,視為未完成體檢,本次認定不予受理。
9.對于申請人體檢時有冒名頂替的情況,如何處理?
如果發(fā)現(xiàn)體檢中有冒名頂替現(xiàn)象,一經查實,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處理,自發(fā)現(xiàn)之日起5年內不得在本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
10.對于港澳臺、外籍人士申請教師資格,如何辦理?
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有效證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其余認定條件同公告中規(guī)定。
目前未開放外國國籍人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規(guī)定(試行)
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上海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和《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為保證教師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體檢醫(yī)院
申請人應在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二、體檢項目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本市確定如下體檢項目:血常規(guī)、肝功能、胸片、EKG、內科、外科、五官科、眼科等;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體、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檢查項目;
申請人本人須對“既往病史”項中有無“肝炎、結核、皮膚病、性傳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等項目做確認簽字。
三、體檢標準
應按《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四、體檢費用
體檢費用按醫(yī)院常規(guī)標準收繳。
五、體檢復查(增查、補查)
1.申請人在體檢時如對體檢結論有異議,提出復查要求的,須經原體檢醫(yī)院和主檢醫(yī)師同意,可予以復查,體檢結論以復查后的結論為準。
2.醫(yī)院認為對個別有必要增加體檢項目的,可要求對申請人作進一步檢查,以完善體檢結論。
3.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如發(fā)現(xiàn)漏缺項目或結論不確切、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請人和指定醫(yī)院及時補查。
六、體檢結論的效力
當期的體檢結論只適用于當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