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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來源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日期:2023/01/04

根據(jù)教育部、教育部考試院統(tǒng)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現(xiàn)將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以下人員可在我省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

1.戶籍在浙江省內(nèi)的社會人員;

2.在浙江省辦理有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社會人員;

3.符合我省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內(nèi)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人員);

4.在我省就讀的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本、??圃谛.厴I(yè)班學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戶籍(居住證)在浙江的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本、??圃谛.厴I(yè)班學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5.在我省就讀的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本、??茙煼渡?,可在畢業(yè)前第三個學期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以下學歷等要求:

1.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2011年及以前入學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師班)學生,也可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

2.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3.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和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4.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三)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四)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 ,符合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可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繼續(xù)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廳函〔2022〕36號),2022年起參加免試認定改革的有關高校相關師范類專業(yè),2022屆及以后年份相關師范畢業(yè)生憑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成績,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免試高校及專業(yè)學生可向本人所在學校教務處咨詢。

根據(jù)自愿原則,符合免試認定改革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也可自行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荚噲竺唤?jīng)審核確認并完成繳費,概不退費。

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只是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一個必要環(huán)節(jié),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身體條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技術等級等都是認定教師資格的重要條件,因此,在報考前請詳細了解本人擬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所在地的認定條件,建議某些條件有可能會影響自己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謹慎報考。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本次筆試考試日期為2023年3月11日,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采用紙筆考試方式。

 

      時  間

 

類  別

2023年311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兒 園

綜合素質(zhì)(101)

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

小     學

綜合素質(zhì)

(201、201A)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02、202A)

初  中

綜合素質(zhì)

(中學)

(301、301A)

教育知識與能力(302、302A)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高  中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中職

文化課

專業(yè)課

 

實習指導

 

 

三、部分專業(yè)和科目的說明

(一)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專業(yè),筆試科目為初、高中《綜合素質(zhì)》(代碼:301)和《教育知識與能力》(代碼:302),以上科目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暫不進行筆試,在面試時一并考核。

(二)小學類別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小學全科”專業(yè),筆試科目為小學《綜合素質(zhì)》(代碼:201)和小學《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代碼:202)。

(三)音、體、美專業(yè)的筆試科目一(中小學《綜合素質(zhì)》)和科目二(小學《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或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實行單獨編碼,小學類別的代碼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的代碼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績的人員,只能報考小學音、體、美專業(yè)的面試,取得301A、302A合格成績的人員,只能報考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音、體、美專業(yè)的面試。201、202、301、302科目成績,可相應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績,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績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績。

(四)根據(jù)《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調(diào)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考試科目名稱的通知》(教師司函〔2021〕14號),自2021年6月起對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小學社會等科目名稱進行相應調(diào)整,具體如下:小學面試科目中,“小學社會”調(diào)整為“小學道德與法治”。初級中學筆試科目中,“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調(diào)整為“道德與法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初級中學面試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級中學)” 調(diào)整為“道德與法治(初級中學)”。

上述考試科目名稱調(diào)整后,在新的考試大綱頒布之前原科目考試大綱仍然適用,考生已通過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科目成績?nèi)匀挥行А?/span>

四、報名流程及時間安排

)網(wǎng)上注冊及信息輸入

1.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段內(nèi)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ntce.neea.edu.cn),依照欄目指引及相關要求進行網(wǎng)上注冊及信息輸入。

2.所有報考人員均需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重新注冊并填報相關個人信息,重新注冊不影響之前已獲得的考試成績。報名注冊核驗考生手機號。每個手機號只能注冊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驗證。

3.本次筆試報名網(wǎng)上信息輸入時間為2023年113日至151200。

4.報考人員須按報名頁面提示的要求,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規(guī)范性負責。如因個人姓名、照片、身份證號、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填報錯誤導致考生沒有接收到相關信息、無法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或教師資格認定,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nèi)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許戴帽子、頭巾、發(fā)帶、墨鏡;照片格式及大?。篔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圖如下: 

 圖片12.png

(二)資格審核

1.網(wǎng)上資格審核

(1)2023年1月151200至17日8:00期間進行網(wǎng)上資格審核。1月15日12:00網(wǎng)報功能關閉后,報考者不得對已提交的報考信息做修改,包括報名系統(tǒng)中的“取消報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將不作為網(wǎng)上資格審核的依據(jù)。

(2)1月17日8:00前,報考人員須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審核狀態(tài),只有報名狀態(tài)為“待繳費”的考生,表示網(wǎng)上資格審核通過,可按要求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仍顯示為“待審核”狀態(tài)的則表明資格審核未通過。

2.現(xiàn)場資格審核

(1)網(wǎng)上資格審核未通過者(1178:00后報名網(wǎng)站上仍顯示為“待審核”狀態(tài)的),如認為自己符合報考條件的,可持有關證明(證件)材料,按照各考區(qū)公布的要求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現(xiàn)場審核截止時間為118(具體安排見各考區(qū)公告)。

(2)所有在11512:00后進行了“取消報名”操作的報考人員,可于1178:00后重新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信息修改,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前往考區(qū)指定的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逾期未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2011年及以前入學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師班)畢業(yè)生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均需持有關證明(證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

3.現(xiàn)場資格審核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身份證件。大陸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港澳臺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內(nèi)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戶籍在本省的人員提供戶口簿原件;在浙江辦理有居住證的社會人員提供居住證原件或電子居住證(居住證辦理證明不予認可)。

3學歷學籍證明

①社會人員提供本人相關學歷證書原件或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www.chsi.com.cn)上查詢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

②在浙江省內(nèi)普通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在校畢業(yè)班學生和在我省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戶籍在浙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畢業(yè)班學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www.chsi.com.cn)上查詢到的本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冊的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學籍證明樣例見附件,可下載);

③用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參加考試的,需提供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4.特別提醒:網(wǎng)上及現(xiàn)場資格審核僅對考生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查,考生姓名、照片、報考科目的準確性由考生自己負責。一經(jīng)審核通過,報考信息不得更改。

 

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

現(xiàn)場資格審核聯(lián)系電話、地址及公告網(wǎng)站

考  區(qū)

聯(lián)系電話

現(xiàn)場資格審核地址

相關網(wǎng)站

杭  州

0571-85866677

線上審核,詳見杭州教育考試網(wǎng)公告

ksy.hzedu.gov.cn

寧  波

0574-87323004

0574-87320287

0574-87266142

線上審核,詳見寧波市教育考試院官網(wǎng)公告

nbeea.nbedu.net.cn

(社會考試)

溫  州

 0577-88638063 

0577-88630090

0577-88638081

線上審核,詳見溫州市教育招生考試網(wǎng)公告

www.wzksy.cn

(社會考試)

嘉  興

0573-82079438

線上審核,詳見嘉興市教育考試院官網(wǎng)公告

 

jxksy.zjjxedu.gov.cn

湖  州

0572-2030793

0572-2572765

線上審核,詳見湖州市教育考試中心官網(wǎng)公告

hzjyks.zjer.cn/

(教師資格考試)

紹  興

0575-85145734

0575-85224680

線上審核:https://www.wjx.top/vm/tjjyrfA.aspx

www.sxszsks.cn

(其他考試)

金  華

0579-82469622

0579-82469621

線上審核,詳見http://jyj.jinhua.gov.cn/col/col1229072242/index.html公告要求

jyj.jinhua.gov.cn

(教育考試)

衢  州

0570-3089341

衢州市九華北大道88號(衢州中專西門)

微信公眾號“衢州市教育考試院”

舟  山

0580-2049952

0580-2037312

0580-8720275

舟山市教育服務大樓西側(cè)三樓報名大廳(舟山市定海區(qū)臨城翁山路299號)

zsjy.zhoushan.gov.cn

(招生考試)

臺  州

0576-88582070

0576-88501928

線上審核:詳見臺州市教育局官網(wǎng)公告

jyj.zjtz.gov.cn

(招生考試)

麗  水

0578-2113661

線上審核,詳見麗水市教育局官網(wǎng)公告

jyj.lishui.gov.cn

(公示公告)

 

(三)網(wǎng)上繳費

所有經(jīng)網(wǎng)上或現(xiàn)場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都需要在118日24時前登錄報名網(wǎng)站,按照網(wǎng)站指引完成網(wǎng)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網(wǎng)上繳費后,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報名網(wǎng)站核查報名狀態(tài),出現(xiàn)“報名成功(已繳費)”時,表示繳費已成功,報名已完成。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次70元(浙價費〔2016〕176號)。

(四)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在完成資格審核并繳費后,可36日至11期間,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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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外省筆試成績在我省繼續(xù)報考時的成績認定

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在我省報考時,筆試科目成績在有效期內(nèi)(報名網(wǎng)站上可查)的,成績依然有效。

六、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需要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須提前關注報名所在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的防疫要求,遵守考試機構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如遇突發(fā)情況須聽從考試機構安排。

七、違規(guī)處理

考生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發(fā)生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八、成績查詢

本次考試成績可于4月14日起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ntce.neea.edu.cn)查詢。具體時間以教育部考試院公布為準。

九、其他事項

有關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其他信息,如《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可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ntce.neea.edu.cn)了解,也可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0571-96399)及各考區(qū)公布的電話咨詢。 

 

普通高校在校生學籍證明樣例.doc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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