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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5年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通知

來源于:山西省教育廳              日期:2015/01/22
各市教育局、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總體部署,經(jīng)教育部批準,我省已于2013年9月啟動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根據(jù)《山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實施辦法》和全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要求,現(xiàn)就做好2015年申請認定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過渡人員補考教育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科目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范圍
      已取得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組織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單科(教育學或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人員(不含免考人員)。
      二、考試科目及參考用書
      教育理論考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規(guī)劃教材《幼兒教育學基礎》、《幼兒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類參考用書,省教育廳不組織統(tǒng)一征訂。
      三、考試具體事宜
      1.申請認定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定于2015年3月22日上午舉行??荚嚨攸c設在各市,縣(市、區(qū))不設考點。
      2.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申請認定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成績合格的,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發(fā)《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單科合格證》(以下簡稱《單科合格證》)。《單科合格證》在2015年內(nèi)申請教師資格時有效,2015年內(nèi)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應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3.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務于2015年3月6日前將本市所轄各縣(市、區(qū))《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報名統(tǒng)計表》及電子版(Excel格式)和考試費用上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Email:jiaoshi60@yahoo.com.cn),聯(lián)系電話:0351-2279655。
      4.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費字〔2013〕308號)規(guī)定執(zhí)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費每人每科30元。
      5.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的命題、制卷、評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承辦,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負責。
      四、工作要求
      1.各市教育局要廣泛宣傳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考試過渡政策,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答疑解惑,做到過渡對象人人知曉,確保這部分人員考試和認定工作安全平穩(wěn)。
      2.各市教育局要嚴格按照《山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實施辦法》中的過渡人員范圍,認真細致核對報考人員的有關信息,確定過渡考試人員,嚴禁不符合過渡政策的人員參加考試。
      3.各市教育局要合理安排過渡人員考試報名時間,按時、保質(zhì)完成考試報名工作。
      4.考試結果公布后,各市教育局要及時安排本市過渡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過渡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程序、辦法與改革前相同。
山西省教育廳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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