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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江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來源于: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日期:2015/08/31

江蘇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根據(jù)《關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106號)精神,現(xiàn)將我省今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安排

      1. 目前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所有科目均采取紙筆考試。
      2. 網(wǎng)上報名時間:9月7日至13日。
      3. 現(xiàn)場審核時間:9月12日至15日。
      4. 考試日期11月1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江蘇教師資格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5. 本次考試新增開考《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3門科目。新增科目的《考試大綱》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相關欄目下載。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時,任教學科必須與所考科目一致。

 

二、  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江蘇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江蘇(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或在江蘇省內(nèi)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五)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 報考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 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蛘咂渌髮W本科及以上學歷;
      5. 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五年制高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級及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3年內(nèi)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三、報名方式及步驟

(一) 報名方式
      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考生在報名期間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報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錄。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
      第二步:注冊。未注冊考生需首先進行注冊,注冊時考生需正確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在完成注冊后,按照流程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nèi)的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大小: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宜。照片將用于準考證以及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F(xiàn)場確認時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將不能通過審核。
      第三步:報名。考生在報名時須選擇戶籍或用人單位或學籍所在地的考區(qū)為應試考區(qū)(南京地區(qū)考生請選擇具體區(qū)縣),并根據(jù)本人情況選擇考試類別和考試科目,具體考試地點以考生下載的準考證上地址為準。
      第四步:現(xiàn)場確認及繳費??忌救嗽诖_認期間到報名時所選擇的考區(qū)指定地點(見附件1)現(xiàn)場確認,審核通過后繳納考試報名費用。
(二)考生現(xiàn)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戶籍在江蘇省內(nèi)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非全日制畢業(yè)生應提供學信網(wǎng)(www.chsi.com.cn)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五年制高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級及以上學生,提供本人學生證及就讀學校開具的在籍學習證明(格式見附件2)。
      2. 人事關系在江蘇省內(nèi)的社會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非全日制畢業(yè)生應提供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復印件,以及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以當?shù)厣绫9芾聿块T相關證明為準)。
      3. 江蘇省內(nèi)普通院校全日制在??忌?br />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考生本人學生證和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
      相關復印件及證明材料由確認點留存。 
(三)現(xiàn)場審核交費
      (1)網(wǎng)上報名結束后,考生須持報考材料到報名時所選擇的考區(qū)指定地點現(xiàn)場確認審核,嚴禁他人代為確認。
      (2)考生現(xiàn)場要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承諾遵守考試紀律,違反考試紀律時,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接受考試機構的處理。
      (3)考生現(xiàn)場審核通過后,在確認點繳費。根據(jù)蘇價費函〔2014〕25號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筆試紙質考試每人每科52元。
(四) 打印準考證
      考生按要求辦理完報名審核和繳費手續(xù)后,可在網(wǎng)上查詢報名是否成功,發(fā)現(xiàn)報名未成功的請及時與報名確認點聯(lián)系。報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26日-31日在報名網(wǎng)上下載并打印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準考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五)特別提醒
      (1) 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若由于本人填報虛假信息,導致無法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或 教師資格認定,責任將由本人自負。禁止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可對本人的報名信息進行多次修改,現(xiàn)場審核一經(jīng)通過,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記密碼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示操作,報名系統(tǒng)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fā)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報的手機上。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不要更換手機號碼。
      (4)確認點不一定是考試地點,考生需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四、成績查詢
      11月30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忌鐚Ρ救说目荚嚦煽冇挟愖h,可在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內(nèi)向當?shù)乜荚嚈C構提出復核申請,由當?shù)乜荚嚈C構集中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再報送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復查。復核時僅查詢登記分數(shù)是否準確。
      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兩年。

五、違規(guī)處理
      考試違規(guī)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六、其他事項
      1. 有關考試的詳細信息,請登陸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www.jseea.cn)查詢。
      2. 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信息,請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查詢。 
      3.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025-83235921、83235907。

 

附件下載:

附件1:江蘇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現(xiàn)場確認信息表

附件2: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校學生在籍學習證明(樣本)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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